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4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1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调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的事项,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等章节。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10月18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九、基金的投资...... 46
十、基金的业绩......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6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十七、风险揭示...... 8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3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0
二十四、备查文件......13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