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6 09:03:15 股吧网页版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4 年 9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4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
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核
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2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4
八、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2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6
十、基金的投资......35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41
十二、基金的业绩...... 45
十三、基金的财产...... 46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47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3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5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58
十九、侧袋机制......64
二十、基金的风险揭示...... 6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6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0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12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七、备查文件......114

一、绪言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