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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08 15:10:47 股吧网页版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享A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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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享
A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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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8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14 00081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以“2 年分级运作周期”滚动方式运作。本基金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合享 A 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但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合享 B
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合享 A 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
月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及该对应日的前后一日应均为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不符合此条件,则顺延
至符合该条件的首个工作日,下同)和前一日为合享 A 的开放期。开放期分为赎回开放日和申购
开放日,赎回开放日为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在赎回开放日基
金管理人可接受合享 A 的赎回申请;申购开放日为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对应日,
在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可接受合享 A 的申购申请。 2015 年 10 月 14 日为合享 A 第一个分级运作
周期的第二个赎回开放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为合享 A 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第二个申购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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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含招财宝平台) 首次申购合享 A 的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合享 A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
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在申购开放日多次申购合享 A,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
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合享 A 基金份额时不需交纳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合享 A 的申购开放日,合享 A 申购按照“未知价”原则,即合享 A 的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 份。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
留的合享 A 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
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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