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4 09:06:30 股吧网页版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4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42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于 20
18 年 11 月 13 日转型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均保持不变。本基金转型后,不再适用转型前的相关条款。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2
目 录 ......4
第一部分绪言......6
第二部分释义......7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5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级......32
第七部分基金过渡期的安排......39
第八部分基金的募集......49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0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51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7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业绩......85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财产......90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9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6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8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2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03
第二十部分风险揭示...... 110
第二十一部分 侧袋机制...... 117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21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3
第二十四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51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3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66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6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