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过渡期时间安排调整的
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813;下称“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自 2014 年 10 月 15 日开始至 2016 年 10 月 18 日止。根据《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下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两个分级运作周期之间设置过渡期,自任一分级运作
周期到期后的第一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的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份额折
算确认、合享 A 的申购、赎回以及合享 B 的申购、赎回等事宜。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 www.xyamc.com)发布了《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下称“《 到期公告》” )。根据《 到期公告》 约定,本次
过渡期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含)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含)。其中: 2016 年 10 月 19 日为合享 A、合享 B 的份
额折算确认日, 10 月 20 日(含)至 10 月 21 日(含)为合享 A、合享 B 的赎回开放日; 10 月 20 日(含)至 11 月 1 日(含)
为合享 B 的申购开放日; 11 月 2 日(含)至 11 月 7 日(含)为合享 A 的申购开放日。
现对本基金过渡期时间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 合享 A 的申购开放期由原定 2016 年 11 月 2 日(含)至 11 月 7 日(含)调整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含)至
11 月 3 日(含);
二、 过渡期由原定的 2016 年 10 月 19 日(含)至 11 月 7 日(含)调整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含)至 11 月 3 日
(含);
三、 根据调整之后的时间安排,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1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分级
运作周期。
四、 其它事项
(一) 在合享 B 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日终,若合享 B 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 3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以合享 B 申购开放
日结束后合享 B 份额为基准接受合享 A 的申请,期间若合享 A 份额余额接近、达到或超过合享 B 份额的 7/3 倍,基金管理
人有权提前终止合享 A 的申购业务。
(二) 在过渡期合享 A 的申购开放日,本基金以合享 B 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 7/3 倍合享 B 的份额余额范围内
对合享 A 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对于合享 A 份额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合享 A 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合享
A 份额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 7/3 倍合享 B 份额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合享 A 份额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
认;如果对合享 A 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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