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6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
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现有管理费率为0.70%/年,调整后的管理费率为0.30%/年;现有托管费率为0.20%/年,调整后的托管费率为0.10%/年。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就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管理费率的调整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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