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0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6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7年5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236号文延期募集备案。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9月26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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