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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10 12:08:49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0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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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 86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7年5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
机构部函[2017]1236号文延期募集备案。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9月26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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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
风险水平。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
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
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
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
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3月26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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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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