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关于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的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对应基金合同的约定。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自2018年9月26日起生效。
2、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届时将在最新一期的版本中予以更新。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释义 37、运作期:指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37、运作期:指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
原则上为3个月。具体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原则上为3个月且不少于90日。具体以届时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公告为准,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 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
第二部分释义 49、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 删除。
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0、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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