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11
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季度理财
基金主代码0007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2月13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2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12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12月13日
2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或下一个运作期开始前,本基金将进入一个开放期,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本基金首个运作期自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2月12日。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
务的开放期为2017年12月12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17年12月13日、
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19日。自2017年12月
20日起至2018年3月19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
业务。
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暂停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办理,直至该开放期实际开放的天数达到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开放期的工作日数。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
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事宜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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