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5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年7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39号)和 2014年8月25日《关于博
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154号)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集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这种确保高流动性的投资策略有可能造成投资收益的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大额赎回被迫减仓的个券,若市场流动性弱,变现冲击成本较大,会造成变现损失,降低资产净值。例如,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要,基金可能保留大量的现金,而现金的投资收益最低,从而造成基金当期收益下降等风险。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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