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6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博时裕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2号文批准。自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28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03月30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4年7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月月盈短期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39号)和2014年8月25日
《关于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154号)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集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