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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20 00:56:48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8-29

  

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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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63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
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瑞银”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 ”)。
4、本基金设 A类和C类两级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
000781,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 000782。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4年9月1日至 2014年9月23日。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
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
9、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含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
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0元。
11、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发售公告
2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4、在募集期间,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券品种。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权证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
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
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运作周期内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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