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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9-03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9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聚鑫宝货币
基金代码 0007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每一个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 9:30-下午 3:
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
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不设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本基金的总规模不设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对其累计持有份额不设
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的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4 年 9 月 4 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
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
密码。
本基金因《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
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诺安
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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