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79号文注册募集,注册日期为2014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9月23日。2017年7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
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8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5
第六部分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35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36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7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8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4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5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63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6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和审计......74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5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8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8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10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26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28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1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32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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