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23 07:52:09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修改基金
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代码: 000771; B 类基金代码: 000779; C 类基金代码: 001669; D 类基金代码: 001867)
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由 0.33%调整
为 0.15%, 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由 0.25%调整为 0.01%。 本基金管
理费率及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 2020 年 11 年 25 日起生效。 同时, 本基金管
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约定, 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
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 本次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等内容的调整, 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进行了
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一《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
表》、 附件二《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将在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
此外,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更新后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更新后的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