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
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8年8月20日起,本公司新
增泰信财富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 000771
自201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泰信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
(认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
代销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泰信财富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泰信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泰信财富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泰信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与本公司已在泰信财富代销且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的营业网点申购、定投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
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自201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
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
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代销机构申购、定投申购、转换业务的手续费。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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