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
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和谐保险”)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起,本公司增加和谐保险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A 000771
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在和谐保险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
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
定。
投资者通过和谐保险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
整为 10 元(含)。
投资者通过和谐保险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
赎回份额调整为 10 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公司将同时在和谐保险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 转换业务,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在和谐保险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
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和谐保险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含)。
2、 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在和谐保险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已在和谐保险代销
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
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 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在基金购买过程中,请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
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69
网址: www.hx-sales.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网址: 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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