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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2
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A份额2016年第一个开放期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A份额
2016年第一个开放期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A份额(以下简称“久
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将在每个申购开放日(本次申购开放日为2016年4月
28日)重新设定一次,并于次日起执行新的约定年收益率。
久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久盈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久盈A的年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表示的小数点后第2位。
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久盈A的每个申购
开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在久盈A的每个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
下6个月内适用的久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并于次日起执行新的约定年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久盈A的申购开放日前公告下6个月久盈
A适用的约定年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含)。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久盈A本期适用的利差值确
定为1.75%,即:久盈A本次申购开放日后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1年期银行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75%。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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