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06 16:25:49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18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5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8月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A类 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57 00025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057 1.05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6,331,689.45 1,022,589.9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9,065,351.56 818,071.9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4 0.50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8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8月19日
除息日 2014年8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8月2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8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8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19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2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19日之前(不含2014年8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