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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5 07:50:09 股吧网页版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5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投资范围 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旗下十一只基金产品(包括: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1年01月15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一)对“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修订

1、明确“投资范围” 中“股票” 包含存托凭证。以富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例,将“投资范围” 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2、在股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3、在“投资限制” 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二)在“基金资产估值” 部分的“估值方法” 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三)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

二、按照上述修订内容对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1年01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 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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