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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计入比例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26日起调整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计入比例。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将《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第七部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的第2点由原来的:
“2、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
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见
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Y)赎回费率
Y<1年1.20%
1年≤Y<2年0.70%
Y≥2年0
”
修改为:
“2、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
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Y)赎回费率
Y<1年1.20%
1年≤Y<2年0.70%
Y≥2年0
”
上述修订自2017年4月2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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