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关于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16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次增加B类份额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不会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B类份额
本基金增加B 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 类份额或B 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不同费率销售服务费的B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本基金B类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A 类和B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本基金A 类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0750)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A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3)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A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2、本基金B 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3539)
(1)B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3)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B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本基金B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B 类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
本基金B 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且申购该类份额的最低
份额要求为500万份。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B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
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B 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三条释义:
“50、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20%/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01%/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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