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2
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金鑫安保本
基金代码:00074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3日、2017年
11月6日刊登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
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5、《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6、《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7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的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
7、《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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