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6
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8月27日成立。根据《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一年,自2015 年9月23日起至2016 年9月23日止。本基金在第二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 本基金转入第三个保本周期。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3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相关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规则及安排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一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4年8月27日起至2015年
8月27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的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第三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现将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
1、第三个保本周期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为6亿元。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当日本基金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金额和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之和不超过5.77亿元,则有效申购申请将全部获得确认;若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和接近或超过5.77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业务;超过5.77亿元,则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起(含)至2016年9月30日止(含)。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结束后,第三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起(含)至2016年11月4日止(含)。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开放申购,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三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三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11月7日开始计算。
3、本基金自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在每个保本周期内均设置该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在保本周期内,如本基金份额净值累计收益率连续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目标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进入到期期间。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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