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13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盈米财富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762001)、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439)和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749)、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2020)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财富的规定为准。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从2015年11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财富为准。原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盈米财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盈米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盈米财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