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5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中金公司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62001)、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439)和国金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9)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投资者通过手机、网上、柜台交易方式申购中金公司代理销售的上述基金产品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安排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金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中金公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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