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
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5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1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4年8月28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090),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分设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之间可自动升降级,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详细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赎回费
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详细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管理费、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B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的升降级。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每一份B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C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
(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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