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盈米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我公司旗下通过盈米基金代销的基金均参加盈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一、申购费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方案
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我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
盈米基金活动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我公司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我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盈米基金,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盈米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以与盈米基金约定基金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且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各基金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限额(如有)详见各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
投资人可在盈米基金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盈米基金的相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盈米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及详细情况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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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