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1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 2017 年 8 月 27 日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4年3月27日证监许可〔 2014〕 33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4年8月27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华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 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
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7年8月27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6
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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