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关于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现将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 日,大会表决投票
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 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
止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
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
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 日, 本基金总份额
共有 26,428,897.83 份,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
权代表总计持有本基金 15,376,787.06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8.18%,
其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5,376,787.06 份,占参加本次大
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 0 份;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 1
2
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
及方案说明,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 2020 年 8 月
3 日) ,本基金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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