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4
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报监管机构备案。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以下统称“相关基金”)详见附件,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
2、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对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次相关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www.cfund108.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