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8-20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根据2014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96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4年9月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敬请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
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8、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量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每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费用。本
基金目前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
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
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
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
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
免予开户申请。募集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
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合约上的禁止或限制或其他障碍。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交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查询。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8
月20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ac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
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74600)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74600)咨询相关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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