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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1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降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将管理费费率由 0.27%调整为 0.15%,并对《基金合同》中涉及管理费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另外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具体修订如下: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涉及到上述需要修改的内容将一并修改。上述修订自 2022 年 2 月14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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