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4﹞140 号文核准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即不受锁定期等任何交易限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是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了基金
的费用与税收等章节,其中管理费率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并更新了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1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 言...... 4
二、释 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6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6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2
九、基金的投资 ...... 70
十、基金的业绩 ...... 7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8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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