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4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6 月 26 日证监
许可【 2014】 63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 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
金, 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降低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除非另有说
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至日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
为准) , 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其他有关规定及《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
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
《销售办法》 、《监督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添
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 :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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