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2-07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43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1月31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四次分红,2015年度的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稳定添利A 建信稳定添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35 00072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1.154 1.087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15,130,967.45 2,717,720.75
截止基准日下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属分级基金的 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12,104,773.96 2,174,176.6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0.60 0.52
/10份基金份额)
注:(1)本基金于2014年9月1日新增C类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A类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因此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A、C类份额均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进行分红,A类份额分红方案为0.60元每10份基金份额,C类份额分红方案 为0.52元每10份基金份额。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如果采用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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