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24 07:18: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4

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行 E 通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E 通

(以下简称“平安行 E 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开通转换
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一、销售的基金和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17(A 类)、009828(C 类)

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35(A 类)、017159(C 类)

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28

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025(A 类)、004026(C 类)

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6163

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06

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261(A 类)

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270(C 类)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009277(C 类)

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011(A 类)、019194(C 类)

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4948(C 类)

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7561(A 类)、017562(C 类)

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8340(A 类)、018341(C 类)

融通产业趋势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8495(C 类)

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616(A 类)、009275(C 类)

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161620(A 类)、014127(C 类)

融通巨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607(A 类)

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610(A 类)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626(A 类)、161627(C 类)

注: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二、基金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1、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行 E 通办理上述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行E 通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必须为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相关的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详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各基金相关的临时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通过平安行 E 通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业务享有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平安行 E 通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