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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12 08:03:53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增加 E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 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将对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E 类基金份额,自 2016 年 8 月 15 日起接受投资者对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份额或 E 类份
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本基金增加 E 类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
自动划归为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份额销售费率如下:
1、本基金 A 类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 00071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 E 类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 002918)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 E 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单笔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为
0.01 份,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为 0.01 份。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请以本公司届时相
关公告为准。
二、本基金 E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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