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8
五、基金财产保管9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2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4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7
九、基金收益分配21
十、信息披露22
十一、基金费用23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5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6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6
十五、禁止行为28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9
十七、违约责任31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2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3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时间:1998年6月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注册资本:1.5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王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
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2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
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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