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25 08:50:21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5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天天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0 号)和 2014 年 6 月 18 日《关于易方达天天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549 号)进行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生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因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而导致暂停申购,或者暂停赎回并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等,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23
七、基金的募集......24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2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6
十、基金的转换......34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39
十二、基金的投资......40
十三、基金的业绩......49
十四、基金的财产......51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52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56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62
二十、风险揭示......6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3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10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1
二十七、备查文件......112
I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