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4 07:28:50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8月
20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 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
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
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10号文核准募集的泰达宏利
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于2011年7月20日成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称“《 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 。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17:
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营销总部呼叫中心,具体地址和联系
方式如下:
收件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
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 15 层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00052
联系电话: 4006-988-88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称“《 议案》 ”), 《 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5 年 9 月 7 日,即在 2015 年 9 月 7 日在登记
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mfcted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
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
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
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
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
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 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代销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