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2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期货”)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2月1日起,本公司增加东海期货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海期货办理指定基金的转换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是否开通基是否开通定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金转换 期定额投资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483、B类:000484 是 否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0578、C类:000579 是 否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55 是 否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94 是 否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0896、C类:000897 是 否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601、C类001602 是 否
注:1.同一只基金不同类型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2.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以上业务。
二、 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C(1-D)/(1 H) G]/E
F=BCD
J=[BC(1-D)/(1 H)]H
其中,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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