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7
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1
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9
第三部分基金的存续 11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2
第五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1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8
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7
第八部分基金的托管 39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40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42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4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52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5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9
第十八部分业务规则 72
第十九部分违约责任 73
第二十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4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 75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事项 76
第二十三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7
附: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101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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