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2020/01/1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的名单
序号 基金 托管人
1 南方君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
2 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
3 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中信银行
4 南方创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
5 南方全天候策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工商银行
6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工商银行
附件二: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标题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一、 订立本
基金合同的
目的、 依据
和原则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招募说明书: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招募说明书:指《XXX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XXX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
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赎回
一、 申购和
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予以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
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或指定网站
上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
五、 申购和
赎回的数量
限制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 申购和
赎 回 的 价
格、 费用及
其用途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余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
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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