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低旗下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
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同时相应更新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对应内容。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内容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届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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