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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0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9日对旗下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成为分类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86,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保持一致),新增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收益支付方式,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A类代码为:000686,B类代码为:002753(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除销售服务费费率、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不同外,B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均保持一致。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1.修改基金合同中“第二部分、释义”部分内容的描述
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第54、第55、第
56条对基金份额分类及各类基金份额的释义,内容如下: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原有第54条、55条的释义依次顺延为第57条、第58条。
2.修改基金合同中“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相应条款
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分类”原有描述前增加如下内容:
“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及其他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3.修改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相应条款
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3条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内容“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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