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0
关于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 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分别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月30日起,对旗下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488)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新增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申购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5%
Y≥30 天 0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修改为“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62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肖翔
(2)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四、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3《长盛养
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已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