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祥A份额分级运作周期内利差设定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祥A份额分级运作周期内利差设定的公告
根据《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祥A份额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在《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惠祥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惠祥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值,并用于下6个月的每日约定收益的计算。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惠祥A份额的第2个申购开放日为2015年8月28日,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8月27日。
本次的惠祥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本次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2.75%,该收益率即为惠祥A份额接下来6个月的年约定收益率,适用于该申购开放日(不含)到下个申购开放日(含,若为分级运作周期最后一个开放期的,则为该分级运作周期的到期日)的时间段。
计算公式如下:
惠祥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前) 利差
(2.75%)
根据2015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75%,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在惠祥A接下来6个月运作期起始日(本次即为2015年8月28日)前不再宣布调整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则惠祥A接下来6个月运作期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50%。
风险提示:
惠祥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惠祥A份额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惠祥A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惠祥A份额可能不能获得约定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此时惠祥B份额剩余资产可能为0,若惠祥B份额获得保本赔付差额,将不再对惠祥A份额未获得的约定收益部分进行补足。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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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021-38789788)咨询相关事宜。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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