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7-31 14:04:53 股吧网页版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31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五年七月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提示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5
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1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
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
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
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26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目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9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43
七、基金的募集.........................................4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46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